补贴工作

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告

作者:宝应县 点击次数:176 发布时间:2018-12-2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财政局、农机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强化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政策实施情况
2017年,全县共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57.952万元,受益农户644户,推广农机具1039台,其中:收割机135台、粮食烘干机220台、大中型拖拉机56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77台、水稻插秧机261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9台、微孔曝气式增氧机103台、旋耕机156台,其他机具22台。
二、政策监督管理情况
政策监督管理主要分为五个方面,监督检查对象主要为县、镇农机部门,购机者,经销企业。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县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农机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监察、财政、公安、农委、水产及工商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各镇按照要求也成立镇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2、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启用后,立即将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布置到位,5月19号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会议,详细讲解了今年购机补贴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明确了纪律要求。3、制定县级年度补贴实施方案。6月2号,制定印发了《2017年宝应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4、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制度。年初,与各镇农机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
(二)补贴流程操作情况。
1、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资质。乡镇农机部门做好人机合影、登记建档。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机具永久铭牌(含拓印件)、见喷印监督标识”,确保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建档。2、加强信息公示。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政策咨询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及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在省、县农机化购置补贴专栏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3、加强机具核查。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核查比例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重点突出大中拖、乘坐式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大型机具。并留存照片、核查清册。
(三)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各镇农机部门、各经销企业配备专(兼)职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并能够熟练操作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软件系统管理规范、运行正常;信息录入全面、准确。
(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我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我局提供的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按照工作职责及有关规定复核后,几天内就能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反馈补贴资金拨付结果。
(五)档案管理情况。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包括政策文件、补贴清册、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档案资料需要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政策告知书与销售确认表、补贴机具安装确认表上有签字盖章遗漏的情况。有的盖了章没签字,也有个别的签了字没盖章。
(二)部分乡镇有关制度尚未打印成册。
(三)个别经销企业存在政策文件公示不到位、没有悬挂“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县农机局及时通知各乡镇农机部门和经销企业,要求他们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进行自查整改,限期完善材料,加强档案管理。
(二)责成有关乡镇农机部门及时完善制度建设。
(三)责成有关经销企业限期整改,完善管理。


宝应县农机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