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关于对2018年度农机经销商督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宝应县 点击次数:224 发布时间:2018-08-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7月30日,县农机局、财政局对县内3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共督查宝应合众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扬州麦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宝应三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3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通过督查,这3家经销商,基本能够按照省市县要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预录入等工作。一是注重档案管理。各经销商能够将有关购机信息材料归档,基本做到档案材料清楚,一人一档并明确专人负责。二是系统录入准确。各经销单位能够及时将销售信息进行预录入,保证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三是认真做好服务。各经销商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信守服务承诺。上半年县农机主管部门没有接到一起售后质量投诉事件。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各经销商基本能够做到明示配置、流程图、投诉电话和销售价格等信息公开。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各经销商档案材料中都存在个别用户资料签字不全;部分经销商被确定为补贴产品的经销企业后没有及时向县农机局书面通报、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销售机具的相关内容和部分用户拓印不全等问题。
三、整改要求
(一)做好问题整改。各经销售商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专人,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将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此次整改效果,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适时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的将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规范经销行为。希望各销售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反省自己存在的不足,对照省市县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更不得进行任何违规操作,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工作协同。各经销商要加强与县、镇农机部门沟通协调, 要主动接受省市县等上级部门的检查,以便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质量。

附:各经销商督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下发)